David J. Johnson, Jr.
David J. Johnson Jr.是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香港代表处的主管合伙人,也是企业融资和资本市场业务组成员。
在调任香港代表处以前,Dave在世纪城代表处工作多年。他在企业融资各领域代表众多公司、基金及投资银行。他曾在美国国内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多次公开和私募发行、私人投资公共股权(PIPE)交易以及协商重组中担任首席法律顾问,并在美国、欧洲和亚洲的公开和私募发行股权和债务(包括可转换及高收益债务)证券的跨国交易中代表发行人和承销商。他还曾在债务和股权投资及交换交易中担任投资基金的法律顾问。
Dave还在有关披露和公司治理的事务中向公司、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供法律咨询。他还在收购和重组交易中代表公司、基金和财务顾问。
Dave 被《钱伯斯美国》、《法律界名人录》、《法律500强》以及《超级律师》评为“资本市场的杰出律师”。
代表性的执业经历:
- Spectrum Brands – 预先商定之破产的申请 - 担任作为主要票据持有人之投资基金的法律顾问
- Qwest Communications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金额129亿美元的交换要约和同意征求
- 金额17.75亿美元的优先票据144A发行
- 金额10亿美元的现金收购要约
- 金额17.5亿美元的循环信贷安排
- MTS, Inc. (Tower Records) – 预先打包的破产,包括优先票据的发行 – 担任债务人的法律顾问
- Six Flags Inc. – 涉及金额最高达4亿美元之新优先票据的交换要约 – 担任牵头持有人的法律顾问
- NextWave Wireless – 3.5亿美元优先担保票据(包括权证) 和可转换优先股的私人配售;对该等票据和优先股进行重组,以设立第一、第二和第三留置权票据 – 担任牵头投资者的法律顾问
- IMC Mortgage – 庭外重组 - 担任财务顾问的法律顾问
- Spin Cycle – 达成一致的重组,包括拟议的预先打包的破产 – 担任债务人的法律顾问
- Alaska Air Group – 可转换票据的144A发行和普通股的公开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International Game Technology – 可转换票据的144A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SanDisk Corporation – 金额11.5亿美元的可转换优先票据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FTI Consulting, Inc. – 可转换票据和优先票据的144A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Quality Distribution Inc. – 优先票据的144A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Liberman Broadcasting – 优先票据和优先贴现票据的144A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Toyota Motor Credit – 欧元和国内公共票据的发行 – 担任承销商和交易商的法律顾问
- Nationwide Health Properties – 普通股和票据的公开发行
- Occidental Petroleum – 对在Lyondell Chemical之投资的结构化出售 – 担任Occidental Petroleum的法律顾问
- Project Euronet – 过桥贷款 – 担任出借人的法律顾问
- The J. Paul Getty Trust – 票据购买要约 – 担任交易商 – 经办人的法律顾问
- GoTo.com – 二次股票发行 – 担任承销商(瑞士信贷作为牵头承销商)的法律顾问
- 分众传媒– 美国存托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 – 担任承销商(高盛作为牵头承销商)的法律顾问
- 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公司 – 美国存托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-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- 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 – 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;可转换票据的144A发行 – 担任发行人的法律顾问
专业活动:
会员,纽约州律师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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